根据《东莞市社会组织发展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(东府办﹝2020﹞37号)的规定,东莞市民政局委托第三方评审机构对15家社会组织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认定,最终确定对14家社会组织进行激励资助,我会成功入选2021年东莞市社会组织发展扶持专项资金激励资助名单(第一批)。